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兴福辉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杰辉、黄彩微、王靓、黄福垚、徐志湘、邱丽莎、第三人福建名域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闽0103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递交的上诉状及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