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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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郭靖、郭彬、郭俊、郭常期、郭燕琴、朱清治、郭燕珍

本院受理(2025)闽0111民初3266号原告尤春林、尤春力与被告陈珠英、郭靖、郭彬、郭俊、郭常期、郭燕琴、朱清治、郭铃、郭常锵、郭咏、郭燕珍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材料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8月5日9:00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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