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古田县卫生健康局与被告郑建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922民初125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点(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