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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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汪其选

本院受理原告林子星与被告汪其选、第三人颜建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闽0425民初146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状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空白答辩状、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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