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黄进中与被告林春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2025年8月5日星期二)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