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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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敬湫

本院受理原告谭志军与被告张敬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802民初1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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