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2025)闽0504民初885号原告上海我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兄叠贸易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原告补充证据等。上海我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