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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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余红发

本院受理的原告凤阳君悦五金有限公司诉被告欧阳君、余红发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凤阳君悦五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加工费13200元;2、本案诉讼费用及法律服务费由被告负责承担。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月8月21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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