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今日大唐(泉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徐高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04民初4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徐高长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今日大唐(泉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偿付自2021年7月起至2024年7月止的物业服务费2124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徐高长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