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原告齐闪光诉被告合肥暖虎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齐闪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前期欠付原告房屋租金10000元;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合同约定租金暂计7000元(以每月3000元为标准,自2024年10月25日起计算至合同解除时止);4.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月8月13日下午15时整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