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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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武立芬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武立芬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264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武立芬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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