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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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争胜

本院受理(2025)皖0191民初6187号李欣亮与王争胜、安徽威美亿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50000元,自2022年11月10日起按24%(年化)利率计算算至清偿时止(截至起诉之日的利息需注明);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珠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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