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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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日辉

本院受理(2025)闽0124民初1001号原告陈芷与被告陈日辉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124民初10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陈芷与陈日辉离婚。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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