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上诉人福建中锦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金富、泉州市钻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福建日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传军、马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5民终1994号民事判决书你方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案的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