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审理申请执行人(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被执行人王辉煌、异议人(案外人)吴清海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闽 0503 执异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的主要内容:中止对址在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888号尚学领地润宇欧洲城24号楼2305室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案《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