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姚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姚俊名下位于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166号包河花园C区29幢106室【不动产证书号:房权证合包字第8150055797号]的房产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955539.83 元,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127875 元;综上该房产评估参考价(网络询价均值)为1041707.42元。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及本院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告知估价结果通知书、拍卖预告书、执行申请书副本、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