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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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余根柳、胡良就

本院受理原告郑剑群与被告余根柳、胡良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922民初132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义务告知书、债务人诚信履行告知书及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典型案例。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生态庭领取(2025)闽0922民初132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义务告知书、债务人诚信履行告知书及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典型案例,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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