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丘永雄

原告李添翼与被告李绍嘉、张广真、第三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博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丘永雄、陈旭、厦门金色麦田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1民初387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提供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你应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你方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09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