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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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杨嘉薇

本院受理原告王月青与被告杨嘉薇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81民初1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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