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张奕锋

本院对原告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高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被告张奕锋、祝建康、杨飞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02民初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04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