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2025)闽0403执异42号执行申请执行人三明市纵横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众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三明市纵横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王凤娟,朱义腾,严秀青,朱学奎,王勇俊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及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逾期未提交答辩意见的视为无意见,本院将继续依法作出裁定。特此公告。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