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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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黄诗琪

本院受理原告魏婷婷与被告黄诗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29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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