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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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金镇、福建易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诉人王泰斌与被上诉人陈金镇、福建易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民终2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567.95元,由上诉人王泰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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