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2025)闽0782民初1581号原告武夷山市建叶茶厂与被告敬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证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2339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24年9月2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4月22日为760元);2.依法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