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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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厦门凯嘉工贸有限公司、凯嘉(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丁化碧与被告厦门凯嘉工贸有限公司、凯嘉(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625民初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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