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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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包君烜

本院于2025年5月2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包明沈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包明沈称,下落不明人包君烜(男,1993年1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塔前村南街11号)于2021年5月8日晚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西城大桥跳河后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包君烜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包君烜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包君烜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包君烜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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