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漳州第三医院与被告王艺伟、王幼珠、王丽琴、李霞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24)闽0603民初20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