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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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建杉杰拍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闽0505 民初2004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与被告邱平水、福建杉杰拍卖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一、判令被告邱平水、福建杉杰拍卖有限公司共同返还原告车辆残值款450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自2023年9月23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会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南埔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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