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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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漳州市芗城区聚瑞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莉莉与被告漳州市芗城区聚瑞服饰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602民初34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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