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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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丁建川

本院对原告蚂蚁新能源(泉州)有限公司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36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503民初9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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