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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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朱升东、郑丽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田县支行与被告朱升东、郑丽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闽0425 民初9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独任审判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七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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