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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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萧美胜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贵安世纪金源温泉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萧美胜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2025)闽0122民初224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20分(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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