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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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穆艳卉、穆艳青、福州西海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恒贵与被告穆艳卉、穆艳青、福州西海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105民初1763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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