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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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吴斌华

本院受理原告郑小珊与被告吴斌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103民初6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向原告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75000元及利息。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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