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晋江市姚顺鞋材有限公司诉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冠霸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福建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福建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就(2024)闽0521民初957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