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姚小英与被告林秀仙、林玲凑、张炘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922民初122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法官释法说理告知书、三个规定一案一告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5年7月7日9时00分在古田县人民法院第四小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