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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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叶良芳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长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叶良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1民初5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你应到本院崇武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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