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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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杨晶芸

本院受理原告刘茂荣、杨天国与被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杨序连、杨晶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403民初5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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