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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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葆、陈佳斌、林乃明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翁建非与被上诉人叶小伟及原审被告张葆、陈佳斌、林乃明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张葆、陈佳斌、林乃明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7民终5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本案按上诉人翁建非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356元,减半收取178元,由上诉人翁建非负担。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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