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与被告吴强劲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02民初8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吴强劲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支付代偿的保险赔款211,305.68元及该款自2024年5月20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2024年5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违约金。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