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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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清明

本院受理(2024)闽0504民初4123号原告杨景林与被告林聪辉、赖志红、赖向群、赖建胜、赖琼瑞、黄伟明、陈清明、邓伟昆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504民初412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判决内容如下:一、杨景林与林聪辉、赖志红、赖向群、赖建胜、赖琼瑞、黄伟明、陈清明、邓伟昆之间的合伙合同于2025年2月3日解除;二、驳回杨景林的其他诉讼请求。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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