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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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阿克特·哈蒂嘉(AKTER KHADIZA)(孟加拉国)

本院受理原告林子添与被告阿克特·哈蒂嘉(AKTER KHADIZA)离婚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525民初2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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