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范美丽

本院受理(2025)闽0524民初3702号原告林雪丽与被告范美丽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8时30分在官桥法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3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