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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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吴秀恋摩托车配件商行

本院受理(2025)闽0504民初1371号原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吴秀恋摩托车配件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等。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第942664号、7204104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2.判令被告二披露相关侵权商品销售数据、删除相关侵权商品链接;3.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侵权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50000元;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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