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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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建馨同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安溪蜀风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馨同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4民初23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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