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审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闽0581民再1号原审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支行的上诉状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及等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