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支行与被告邱尚彬、蔡珊珊、泉州市润圣昌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闽0581民初196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