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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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刘昌茂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海波与被告刘昌茂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 0521民初 2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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