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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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叶章军

本院受理原告周牵弟与被告叶章军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724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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