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政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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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魏力强(公民身份号码:3521291970****2031)

本院受理(2025)闽0725民初411号原告福建政和万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魏力强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调解建议书等材料。福建政和万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令魏力强支付欠缴的停车费共计3104 元及违约金(以3104 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政和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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